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第四次會議在內江召開
全域聯動 完善“紐扣法庭”運行機制
11月11日,由省高院主辦、內江中院承辦的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第四次會議在內江召開。省高院副院長史紅平出席會議并講話,內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茍乙權到會致辭。德陽、成都、資陽、眉山、內江、自貢、瀘州七市中院有關負責人和沱江流域“紐扣法庭”負責人參加會議。
茍乙權在致辭時提出,全市法院要充分發揮在生態司法保護中的職能作用,持續深化跨區域司法協作機制,抓實抓細“紐扣法庭”建設,用好用活生態修復基地,為沱江綠色發展經濟帶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會上,沱江流域上、中、下游“紐扣法庭”代表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和“紐扣法庭”機制建設作了交流發言。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西南財經大學教授陽露昭從“生態優化、綠色發展、流域保護”三個方面提出工作建議。內江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鄭治就輪值工作情況作了主題發言并提出五點建議,其余六家中院進行了書面發言。
史紅平對內江中院發揮輪值作用,主動加強與六市中院的協調溝通,統籌兼顧沱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環境資源本底、突出問題及司法保護需求,推動結成覆蓋沱江全流域各具特色的“6+N”“紐扣法庭”,成功召開沱江流域“紐扣法庭”工作機制建設推進會取得的成效給予肯定,并就深入推進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提出了三個方面要求。
堅持系統觀念,深刻認識沱江流域審判協作的重大意義。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加強上下游、左右岸之間的協作,全流域全要素全過程開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實踐。要持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進一步完善“紐扣法庭”工作機制,引領沱江全流域環境審判協作實質化運行。要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充分發揮“紐扣法庭”機制作用,提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實效。
堅持法治思維,準確把握沱江流域審判協作的重點方向。始終堅持法治思維,嚴格執行《長江保護法》《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把沱江流域“三水共治”作為審判協作的核心內容,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協同推進水污染系統治理,依法保障水資源高效利用,聯動開展水生態司法保護,助推沱江流域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
秉持強基導向,全面推進沱江流域審判協作實質化進程。始終堅持強基導向,推動形成全域聯動工作格局,不斷完善“紐扣法庭”運行機制,突出實績不斷強化運行效果,引領帶動全省流域環境司法協作提檔升級。
會上還播放了內江法院環資審判工作專題片,與會人員討論了沱江流域“紐扣法庭”工作機制考核辦法,舉行了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輪值法院交接儀式。
?。ㄋ拇ǚㄖ螆?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余力)